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经理助理周纪安:利用信用保险 促进对外贸易
2006-01-16 14:28:07 来源:EC网 作者: 进入论坛>>
利用信用保险促进对外贸易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经理助理 周纪安
2006年1月14日
出口信用保险
法律依据
增加价值
成本-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九章 对外贸易促进
第五十二条 国家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家里和完善为对外贸易服务的金融机构,设立对外贸易发展基金、风险基金。
第五十三条 国家通过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及其它促进对外贸易的方式发展对外贸易。
提升中国出口企业的信用等级和国际竞争力
保障企业稳定经营,避免因为贸易伙伴破产或拖欠而造成自身资金链的中断;
增加银行信用额度,获得中长期项目融资、结构融资和短期贸易融资;
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敢于进入新市场、发展新客户,敢于采用放账贸易方式。
出口信用保险“一举三得”
可以降低1-2%的银行融资成本;
可以增加40-50%的贸易机会;
可以获得90%的应收账款损失赔偿;
官方出口信用保险
以国家信用和政府财政预算为后盾
承保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或无力承保的风险:
高风险地区或国家的政治风险
较长信用期限的收汇风险
新市场、新买家的不确定性风险
支持具有长远国家利益的商务运作:
提升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扩大农产品、高科技产品的出口
对外贸易市场多元化、多样化发展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国的官方出口信用保险
加入WTO后第七天,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正式挂牌运营
财政部全额注资,以国家“出口信用风险基金”为后盾
按照“政策性业务,市场化运营”的原则,面向各类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国家风险(政治风险)
汇兑禁止
贸易管制
征收或没收财产
颁布延期付款令
战争、内乱、巨大自然灾害
出口信用保险受到欢迎的原因
国际商务风险增加
非贸易壁垒、国家风险
买家破产、拖欠、拒收
国际贸易竞争加剧
纺织、家电、轻工产品出口难
支付条件成为获取订单的焦点
出口商融资更加困难
放账交易造成资金缺口
新近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的资产抵押能力无法满足银行放贷条件
中国信保的产品和服务
短期国际贸易收汇风险保障
中长期买方/卖方信贷保险
海外投资保险
与出口相关的担保业务
资信调查和商账追收
中国信保运营业绩
承保总额连年翻番
2002年承保27亿美元
2003年承保57亿美元
2004年承保133亿美元
2005年承保212亿美元
国内服务网络
分公司
上海,浙江,宁波,广东,深圳,福建,厦门,江苏,天津,山东,辽宁
营业管理部
北京,合肥,南昌,长沙,广西,武汉,成都,重庆,西安,郑州
谢 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