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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立法回头看:中国直销的变革历程

2005-11-07 14:25:04  来源:  作者:  进入论坛>>

  编者按:面对即将到来的直销元年,有人在迷茫,看不到前方的路;有人在观望,看这个行业如何重建;有人在耕耘,期待收获的时刻,更多的人在等待,等待政府立法的出台。而我们的目光,对准了直销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希望能够从直销业发展的见证者眼中,了解过去,把握现在,展望未来。

  直销立法三人行:  

  嘉宾介绍:
    刘  忠: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直销业资深大律师
    天  问:中国直销传播网创始人、执行董事,中国直销问题研究专家
    王万军:中国直销传播网执行董事、CEO,中国直销问题研究专家 

  主持人:从90年代初期到98年直销禁令的出台这一段时间,你们所接触的直销是个什么样子的?你们是如何看待当时的直销市场的?

  天问:如果仅就你所说的年代,确切而言,应该用"传销"这个词,当时并没有"直销"这一概念。相对于中国直销业的开放,我曾经撰文《中国直销业风雨十二年》把这一阶段定义为"前直(传)销时代",此一说也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认可。现在来回顾这个"传销时代",我个人认为,这段历史应该被牢牢的记住,只有牢记历史,才能借古鉴今。
  这一段的"传销"历史,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传销"入门阶段,这一阶段从九十年代初期到1994年,属于直销市场的"萌芽"阶段,这个阶段最大的特点,就是盲目冲动,太多人急于暴富、快富的心理,加上传销企业教育培训方面严重走形,有误导消费者之嫌,才导致了第一阶段的空虚及浮燥。
  第二阶段,"传销"混乱阶段,这个阶段从1994年到1996年。这个阶段最大的特点就是"老鼠会"的出现,伴随着正规直销公司而来的,是被各国政府严厉打击的"老鼠会"。由于传销自身的一些特性与民众追求暴富的心态比较吻合,再加上没有法律对此进行规范引导,导致业界一片混乱,产生许多社会问题。也可以说,第一阶段缺乏稳定基础,使第二阶段无法控制。
  第三阶段,"传销"寿终正寝的阶段,从1996年到1998年,老鼠会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引起了政府的重视,政府开始关注这个市场,发布了一些规定来规范其发展,但由于监管的经验不足以及社会问题的日益加重,政府的压力越来越大,终于于1998年4月18日颁布离了传销禁令,禁止一切传销活动。"传销"这一概念的正面含义寿终正寝,成为"非法老鼠会"的代名词。
  综上所述,这一段时间造就了中国第一批从事直销的人员,也基本体现了直销市场的两种企业分类,一种自然是较为正规的采用直销的模式守法经营的企业,另一种就是令人深恶痛绝的"老鼠会"。

  王万军:这段时间的直销历史(或叫传销历史),我们应该用辩证的观点对待。勿庸置疑,这是一个混乱年代,众多非法传销公司采用各种欺诈手段,给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带来了较为负面的影响,而一些所谓的正规直销企业,也并不是完全正规。安利中国董事长郑李锦芬就曾承认,在那个时候,安利也不能独善其身。这从事实上承认了以安利为代表的所谓正规直销公司,当时也采用了一些非常规手段。当时的混乱所带来的影响,到今天还遗毒犹存。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这也是一个直销启蒙的时代和直销培育的时代,不但把直销的方式和理念、文化带到了中国,并且还为今天的中国直销市场培养了大批的人才,这里既有企业管理人员,也有大批比较成熟的直销商。更为重要的是,正因为当时各种欺诈手段给社会带来了危害,也给政府、企业、直销商、消费者,甚至社会舆论机构、专家学者提供了借鉴,提高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鉴别能力。尽管我们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但对于以后的直销市场的正本清源和规范发展亦起到了参考作用。

  刘忠:这个阶段的市场失控,可以说是政府的准备不足,才导致管制失灵,再加上政府管制的滞后,进而引发了不稳定因素,所以全面禁止传销利国利民。当然,作为传销市场的全面禁止,也表明了中国政府开始用心研究这种营销方式,如1996年国家工商总局就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借鉴了国外的先进经验,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 

  主持人:从1998年到2001中国加入WTO这一阶段,中国直销市场有那些变化呢?政府方面和企业方面是如何面对这些变化的?你们又是如何看待这些变化的呢?

  刘忠:这个阶段,最为突出的变化,就是政府只允许十家外资企业通过"推销员+店铺"的方式开展其直销业务,其他企业都不允许进行直销。这种变化的直接影响,就是中国直销市场从那时起,仅有十家外资转型企业有资格的从事直销业务,其余的企业都被排除在门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这十家外资转型企业仅仅是有资格从事直销业务,是合法成立的,至于其在实际经营中是否完全没有违法违规行为,仍有待商榷。
  在许多人看来,政府这种"一刀切"的行为违背市场经济的规律,但是,我倒认为这是政府所做出的明智的决定,面对一个混乱得足以影响社会安定的市场,当然不可能放任其发展,在没有监管经验时,有必要先关闭,再找寻一条路,慢慢引导其健康发展。

  天问:传销禁令的颁布,令整个传销市场一片萧条,原来从事传销的企业有的退出了市场,当然也有一部分仍游离在市场,当然也有部分仍游离在灰色地带。十家转型企业的出现,使一大批的企业涌入"灰色地带",或在地方政府的保护下发展,或转战海外,开辟新的市场。而这一阶段出现了大量借其他名目如"中国直复营销"、"消费联盟"、"加盟连锁"、"连锁商贸"、"体验营销"、"滚动营销"、"消费蓄值"名义来运作的老鼠会。与之同时,我们也看到部分不负责任的直销理论研究者、伪专家,为个人利益将这些类似的概念进行学术演绎,来混淆直销概念的本质,实际上作了老鼠会的理论指导者与精神教父。这其中,尤以"华良"、"恒源伟业"、"五级三阶"三大地下组织表现特征最为明显也最为恶劣,在国内非法圈钱达数十亿元,涉及祸害人命(仅曝光的)就达数十条命案。直到现在,某些"老鼠会"组织继续以此类名目非法的生存着,祸害社会。
  这一时代,虽然我把它定义它为"准(转型)直销时代前期",实际上是一个真正的"变相老鼠会时代"。

1997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传销管理办法》

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传销管理办法》中对传销有过如下定义:传销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传销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给予传销合法的地位,同时对传销企业的设立运作、传销员的资格和管理作了严格的限制,并且有一些法律责任条款保证对传销活动的监控。
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应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传销管理办法》同时失效。传销企业进入严冬。
1998年6月18日:《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

国家禁止传销整整两个月之后。国家出台了《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经营”,促使以上10家企业转型经营。
2002年2月21日:发布31号文

国家再次发布《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对转型企业中雇佣推销人员的方式,报酬,合同订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再次强调店铺经营,史称31号文。
2004年5月18日:“关注中国直销开放小组”成立

“关注中国直销开放小组”成立,这是一个过渡性组织,原由安利、雅芳、完美、南方李锦记、玫琳凯、如新、康宝来7家企业组成。
2004年9月10日: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直销论坛开幕

由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在厦门悦华酒店,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直销论坛开幕。重点讨论准入门槛。
2005年4月8日:雅芳公司成为中国首家官方批准的直销试点企业

雅芳全球董事会主席兼行政长官钟彬娴在京宣布,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已正式批准雅芳(中国)有限公司作为直销开放前第一家试点公司,在北京、天津和广东省进行直销试点。
2005年4月9日:直销法有望今年5月正式出台 将抑制多层次直销

雅芳(中国)如愿成为中国首家经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直销试点企业。作为目前唯一一家官方批准的直销试点企业,雅芳的试点结果将成为中国直销法最终完善的重要依据。 同时,接近商务部的人士向记者透露,直销立法在经过最后修改之后,有望在今年5月正式颁布。
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通过《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 据知情人士表示,在《直销管理条例》通过审议后,需要退回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进行至少1个月的微调,然后对外正式颁布。
2005年9月1日:国务院出台《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

备受业内关注的《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9月1日正式出台,文件已经从9月1日开始下发到各地方相关政府部门。其中《直销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禁止传销条例》将于1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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